成立於2011年4月1日 銀行代號 822(中國信託羅東分行) 帳號 164540050155 戶名:宜蘭縣語言治療師公會 E-mail: yilanslp@gmail.com 會址:宜蘭縣頭城鎮頂埔路一段51號 通訊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南路160號(馬仁光大樓三樓 語言治療辦公室) 連絡電話:03-9544106 #8320 #8321

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學習困難兒童聽、說、讀、寫訓練課程


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學習困難兒童聽、說、讀、寫訓練」研習報名簡章
贈送「聽說讀寫小寶盒~幼兒語文學習教材套」,機會難得,報名從速!
        近年來台灣早期療育逐漸發達,身心障礙幼兒可被及早診斷出來,但仍有為數不少的兒童因為一般身心發展無明顯的障礙,但在幼托園所中大班或國小時,卻被老師發現在認知概念及讀寫算技能學習有顯著困難。這些兒童常是學校體制的「弱勢」,他們容易被判定為不用功、不專心而導致成績不佳,家長或老師大多採用責備或填鴨式重複練習的方式,忽略處理其本身學習困難的源頭,造成孩子自信心低落,甚至排斥學習,更嚴重的可能導致情緒行為和學校適應問題。國內外實務經驗已顯示:這些孩子需要老師和家長幫忙釐清學習困難的生心理潛在因素,適度的調整教材教法,加上提供成功經驗,可以幫助孩子克服困難。
       因之,如何及早發現前述兒童的困難前兆和介入需求相當重要,但綜觀國內迄今類此培訓課程鮮少,多半僅著重於國小中高年級的補救教學;而香港協康會在20062009年間與當地大學合作進行「喜閱寫意:賽馬會讀寫支援計畫」研究,2010年研發出一套完整的教材教法,並輔導香港地區幼托園所和學校的學障兒童與老師,甚具成效。有鑑於此,本會100年曾邀請協康會資深教育心理學家來台辦理「學習困難兒童聽說讀寫訓練」研習課程,分享其教學經驗和教材應用,備受好評,今年再度辦理此課程,並將此套教材翻譯為適合台灣地區的文字用語,現場發放,以方便參加學員回到工作崗位時應用於實務工作中歡迎關心學習困難孩子教學策略的朋友踴躍報名參加!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贊助單位:瑞銀集團
三、研習對象: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和團體的早療教保員、學前和國小低年級老師及特教老師、家長、相關專業治療師、心理師、相關科系研究生及對此議題有興趣的人士等。預計150人。
四、研習時間、地點、人數及費用:
區域
課程名稱
日期/時間
 
人數
費用
台北
學習困難兒童
聽說讀寫訓練
1110~11(六、日)
900~1600
12小時
新北市
天下一家
社教服務中心
150
每人
1,800
(贈送教材套)
  ※研習費用含講義及午餐,交通與食宿敬請自理。
  ※研習場地地址與交通方式,請詳見附件3地圖。

五、課程內容與講師簡介詳如【附件1】之課程表
六、報名方式: 報名前請先來電確認是否仍有名額
1.  請利用銀行臨櫃轉帳繳費,或到全國各地銀行自動櫃員機(ATM)進行轉帳交易繳付費報名費。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基隆路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
      銀行代號:012     分行代碼:6007   帳號:600-120-000761
2.  將轉帳收據黏貼於報名表上,傳真後來電確認恕不接受電話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請傳真至FAX02-2729-1742,(聯絡人:陳韻之小姐02-2722-4136851)。
3.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額滿為止確定名單於開課前三日公布於本會官網(www.diyi.org.tw)。
七、報名相關資訊:
()報名暨研習要點
   1.
課程訊息:學員可上本會官方網站查詢報名資訊習費用。
2.場地維護:請協助保持及愛護研習場地和器材設備,嚴禁製造髒亂或進行與研習無關之活
            動。蓄意破壞場地設備者,應負賠償責任。
3.環保行動:響應環保愛地球,研習現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自備環保杯。
4.研習證書:研習中途缺課時數超出三分之一者,不發給研習證書,亦不退還報名費。

()停課、退費要點 
   1.
停課標準:
(1)預定開課二週前,倘招生人數未達60人,本會得決定不開課,會通知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學員並全額退費。
(2)如研習日期遭逢不可抗力因素,以致研習場地所在地停止上班,本會原則上將延期辦理課程,並另行通知日期,若因時程變更致不能參加者,可退全額費用。
2.繳費後退費標準:
     (1)
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十五天前提出申請者,退還已繳報名費用七成。
     (2)
開課十四天前(含六、日)提出申請者,不予退費。
     (3)
課程當天未出席者,不予退費。
3.申請退費:請傳真原繳費收據及銀行帳戶存摺影本,未能配合者恕無法退費。

 ()轉報他場課程、轉讓他人要點 
   1.申請轉報轉讓:各課程開課一週前可提出轉上其他課程或轉讓他人之申請,若欲轉入之班
     級已額滿,則歉難受理。辦理轉報其他課程或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2.報名費用處理: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
     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需補足差額。請保存繳費收據,以便辦理轉報其他課程、轉讓或   退費手續。
八、繼續教育積分積分申請中(台灣職能治療學會、台灣聽力語言學會、台灣臨床心理學會、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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